根据公安部、北京市政府等有关部门关于奥运安保的相关规定,昨日,省公安厅召开新闻通气会,向全省公布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进京人员、车辆的出行提示。
凡我省进京人员、车辆,一定要带好身份证件,自觉接受安保人员安检,严禁携带枪支弹药、管制刀具、易燃易爆等危险性、毒害性物品。进入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车辆,除进京执行任务的警车、救护车、邮政车,运送鲜活农产品的“绿色通道”车辆及持通行证件为北京运送其他生产生活物资车辆,持道路运输证件的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和省际旅游车辆,持北京奥组委核发的有效奥林匹克运动会专用车辆证件(不含车证底色为黄色的场馆外围和场馆临时车证)的机动车外,其他车辆要严格按照机动车车牌尾号单日单号、双日双号执行。且汽油车须符合国Ⅱ及其以上排放标准,柴油车须符合国Ⅲ及其以上排放标准,持车辆所在地环保部门核发的统一绿色环保标志和证明,有效期内的驾驶证、行驶证、车辆检验合格标志、强制保险标志,并办理进京通行证。
除运送鲜活农产品的“绿色通道”车辆和持有北京市核发的进京通行证件的车辆外,其他进京外地货运机动车绕行112国道。但112国道全线禁止核定总质量40吨(不含)以上货运机动车通行,可提前从天津、河北、山西、内蒙古等地实施远距离引导分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