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悲惨男孩秦明河
一名5岁男孩找小伙伴玩时,却被邻家大妈捆起来扔进麦秸垛中焚烧,结果被烧成重伤。昨日,这个村妇残害儿童秦明河案有了最新结果,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村妇张参的上诉请求,维持一审的死刑判决。
案发:5岁男孩被火烧
小明河今年7岁,家住鹿邑县高集乡魏庄村。
2006年12月1日下午,秦明河的妈妈段红霞回家后没找到当时5岁的儿子,婆婆说孩子找邻居张参的儿子去了。段红霞到张参家找儿子,半路上就看见张参家门口的麦秸垛冒火苗,儿子的呼救声从火中传出。
段红霞在村民的帮助下,从麦秸垛里掏出了烧得黑炭一般的儿子。让段红霞奇怪的是,儿子竟然被一根铁链捆着双手。
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,小明河醒了过来,说出了张参残害他的经过。
张参今年35岁,是一个有3个孩子的母亲。据警方调查,当天下午,小明河去找张参的儿子做作业,发现只有张参一个人在家。张参骗小明河说跟他闹着玩,把小明河的手脚捆住,嘴堵上,塞进门口麦秸垛的一个洞里。张参点燃麦秸垛后逃离现场。
根据鉴定,小明河身体严重烧伤,烧伤面积达63%,损伤程度属重伤。
张参在审讯中交代,她丈夫和段红霞的丈夫均在北京打工,段红霞的丈夫收入较高,她丈夫收入低。看到段红霞家日子过得红火,5岁的小明河聪明可爱,她心生嫉妒。
另外,此前段红霞家中被盗,根据算卦人所说,盗钱人和张参的特征一样。这让张参产生了报复心理,对无辜的孩子下了黑手。
审判:恶妇被判死刑
一审法院认为,张参犯罪手段特别残忍,后果特别严重,构成故意杀人罪,依法判处张参死刑,赔偿受害人各种损失共50多万元。
一审判决后,张参提出上诉。张参的辩护人说,张参有很明显的精神病症状,要求进行司法鉴定。
省高院经审理认为,张参报复杀人的动机和目的明确,作案过程中思维活动正常,具有辨认、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以及自我保护能力。张参的辩解及辩护理由不能成立。
省高院终审判决驳回张参的上诉,维持原判。 |